Amazon对Bjarne Stroustrup的专访 荣耀 译 Amazon.com:您是怎么开始写作的?您有意成为一名作家吗?您写每一本书,都出于什么特别的原因吗? B.S.:当我有一些东西要说的时候,我就动手写作了。在完成正常的技术报告、文章和学术论文以后,我就开始写书。我在AT&T贝尔实验室的朋友们说,假如我细致且相当完备地描述了C++以及与之相关的编程技术的话,那我就能节省花在回答问题上的时间。实际上根本不是那么一回事,因为《The C++ Programming Language》(第一版)读者众多,许多新读者又提出了有趣的新问题。 似乎每当我工作一小段时间,就会来那么一段时间,要将工作成果以某种形式记录下来,以使得人们从中受益。我不相信工作只是为了自个儿乐,思想必须彼此交流,使其有益于人。我的新书《The Design and Evolution of C++》尤其出自这样的冲动:解释和记录思想和技术 — 不管是在传统的教科书里,还是在学术论文中,它们常常都被不幸地遗漏了。 Amazon.com:您喜欢读哪些作者的书?什么样的书对您或您的写作产生了强烈的影响? B.S.:在技术作品方面,Doug McIlroy和Brian Kernighan的简约、清晰且有力的风格,一直是我的理想选择。我阅读了大量的非技术性的书籍,但我怀疑文学作品和历史书籍对我的写作风格几乎没有产生什么实际的影响。我没有什么特别喜爱的作家或写作风格。我偏爱Martin A. Hansen、Karen Blixen和Torkil Hansen这样的丹麦作家,他们的共同之处是对主题表达细致入微、清晰明了。我欣赏Camus的质朴且富有想像力的著作,并深深地沉湎于Dostojevski的作品。我对科幻小说流派的作品兴趣太过广泛,以至于说不出哪位作家我特别喜欢。至于侦探/犯罪小说,我偏爱“正统”作家的作品,比如Dorothy Sayers 和 Simenon。我读过的历史书籍可能要比小说多。 Amazon.com:您能讲一些写作方面的细枝末节吗?您每天投入几个小时进行写作?您用纸或键盘(打字机或计算机)写草稿吗?您有没有一个特别喜欢的场所或一段时间(白天或晚上)用于写作?您怎么避免(或寻找)娱乐消遣? B.S.:当我能得到一周的时间潜心于创作时,我写作得最好。我直接在计算机上写作。不过,在一篇文章或书籍的一章完成之前,我会将它打印出来,并且从头到尾读上好多遍。我发现,有一份脱离计算机的纸本,用于全面彻底地阅读,必不可少,否则我会遗漏许多细节。一旦我动起手来,我就可以一直保持写作和修改,直到我不得不吃饭或睡觉。幸运的是(或不幸的是),我的家庭和“日常工作”,防止了这种情况的频繁发生。 Amazon.com:您在图书签名会、大会或类似的活动中和读者见面吗?您和读者通过电子邮件或其他在线论坛,进行“电子式”互动吗? B.S.:我生活在网络上J 我每天都花几个小时用以阅读和回答电子邮件、浏览新闻组等,这样已经有十多年了。我参加讨论会,并且访问大学和公司,以寻找反馈和经验。除此之外的活动大都徒劳无功。图书签名会通常更象个动物园,很难进行真正的交流。 Amazon.com:您从什么时候开始“上网”的?您浏览象rec.arts.books和rec.arts.sf.written这样的新闻组、邮件列表或其他在线论坛吗?您使用网络搞研究吗,或者它不过是另外一个浪费时间的玩意?您能通过网络同其他作家或与您共事的人们进行交流吗? B.S.:到AT&T贝尔实验室之前,我就用过网络,但自1979年起,电子邮件才成为我生活的一个主要组成部分。我认为我可以和数千英里以外的人们有效地交流,有时甚至可以通过这种方式交到朋友。新闻组存在不少问题。它们可能很精彩,但一旦它广为流行以后,就易于被撒谎者、忠实的信徒和“没有完成家庭作业的人”所腐化。如此一来,新闻组可能会迅速地走下坡路。在可以大型新闻组方式进行电子式的面对面交流之前,我认为我们还有很长的路要走。似乎有些人不能够牢记在心:网络的另一端,也是一个有着“需要”、“看法”和“情感”的真实的人,为了有效地交流,必须予以尊重。 Amazon.com:您可以利用这个机会,自由地抒发情怀:您的家庭、故乡、业余爱好、感兴趣的地方、居住过的地方、在哪儿上的学、从事过的工作、最近的(或计划过的)休假、感兴趣的颜色/食物/宠物/歌曲或电影,等等。您会带什么样的书到一个荒岛之上,在您临终之前,您打算做些什么,以及您正在思考的任何东西。 B.S.:我喜欢参观新地方(尽管此刻我突然想起我讨厌飞机旅行和饭店客房)。有那么多有意思的地方要去游览,有那么多的人要去会见。我是美酒佳肴的爱好者(要有好的同伴作陪)J。我喜欢徒步旅行并且往往拍摄相当多的照片(我认为那是些值得一看的东西)。与商业中心或现代城市相比,我更偏爱自然美景和历史名胜。我最近的旅行足及哥本哈根、伊斯坦布尔、东京和莫哈维大沙漠。我喜欢美国国家公园。 我先是在家乡丹麦的奥尔胡斯市接受教育,从奥尔胡斯大学获得“数学和计算机科学”硕士学位以后,我到了英国剑桥大学,在那儿获得了计算机科学博士学位。然后,我就到了美国,在AT&T贝尔实验室的计算机科学研究中心搞研究。我现在工作于AT&T决定保留的贝尔实验室的一个部门 — AT&T Research。 目前我和妻子、儿子和女儿居住在Watchung,NJ。 |